海关总署: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95万亿元

合肥在线2023-01-14  127

导读:中新网1月1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吕大良在会上表示,2023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国高质量实施RCEP,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

中新网1月1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吕大良在会上表示,2023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国高质量实施RCEP,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向深入。据海关统计,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95万亿元,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0.8%。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进出口比重稳步提升。随着RCEP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对区域内贸易的促进作用持续显现。一到四季度,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0.4%、30.5%、30.7%和31.4%。

二是贸易往来活跃。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增速超过两位数的达到了8个,其中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柬埔寨、老挝进出口增速均超过了20%。对韩国的进出口规模位居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的首位,达到2.41亿万亿元,增长3.2%。

三是产业合作增强。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中间产品8.7万亿元,增长8.5%,占同期我国对其他成员国进出口总值的67.2%,从主要商品看,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分别增长13.2%和20.7%,其中电子元件、蓄电池、汽车分别增长15%、50.3%和71.6%。我国自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机电产品、金属矿及矿砂、消费品也分别占46.2%、10.4%和10.2%;原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进口值增长较快。

四是民营企业的表现亮眼。2022年民营企业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6.56万亿元,增长17.4%,占同期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总值的50.6%,比重较上年提升4.3个百分点。(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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