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走新”更“走心”!十条“负面清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合肥在线2023-04-04  121

导读:营商环境,一头连着经济大势,一头连着千企万店。日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庐阳区制定并公开发布了《庐阳区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务重点环节,从政策合约、行政监管、为企服务、涉企案件等四个…

营商环境,一头连着经济大势,一头连着千企万店。日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庐阳区制定并公开发布了《庐阳区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务重点环节,从政策合约、行政监管、为企服务、涉企案件等四个方面,出台10条具体措施,规范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涉企服务行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政策合约方面,该“负面清单”规定:政策落实阳光规范,不得变通走样。严禁在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在落实涉企重大政策时搞“一刀切”,在政策执行中“前紧后松”“宽严不一”,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得漠视企业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置之不理、推卸责任。涉企政策一视同仁,不得设置壁垒。严禁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照办理、融资贷款、减税降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和验收等方面,违规设置(实施)或者变相设置(实施)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措施,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合同承诺积极兑现,不得失信于企。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企业货物、工程、服务、保证金等账款,或者变相延长付款期限,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在招商引资中对用地、奖补、规划等过度承诺,在合同履约时增设附加条件。

在行政监管方面,“负面清单”规定: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不得层层加码。严禁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擅自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违规扩大审批范围、设定审批条件、增设审批环节、延长审批时限;不得把“倡导”“引导”事项变相转为“必须”事项;严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法监管公正合理,不得任性随意严禁随意性或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暴力执法、外包执法;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等。涉企收费依法依规,不得额外增负不得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或借机收费、变相收费。

在为企服务方面,“负面清单”规定:为企服务首问负责,不得态度冷漠。在办理涉企政务服务过程中,不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一屏通办、一窗通办、马上办、帮办代办”等规定,漠视企业合法正当诉求。涉企诉求有需必应,不得推诿扯皮。对于市场主体通过12345热线、信访等反映问题或者投诉举报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不办理、敷衍塞责,或者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举报者,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政商交往亲清有度,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便利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者接受娱乐、旅游等活动安排。不得违规借用企业钱款,或者变相占用其房屋、车辆等;不得违规在企业任职或兼职取酬,或者要求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默许、纵容、包庇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在涉企案件方面,“负面清单”规定:涉企案件审慎办理,不得超越权限不得在处理涉企案件时,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设备、账户和资金,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查办涉企案件,需企业协助调查的,不得侵犯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此次公布的10条‘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底线和红线,有助于加快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庐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区将严格执行“负面清单”规定,营造“人人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生态,全力让营商环境优起来、干部作风强起来、为企服务满意度升起来,努力让良好的营商环境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此外,此次“负面清单”还公布了有关举报方式:各市场主体如有反映以上负面清单事项,可向庐阳区纪委监委、庐阳区营商环境办公室来信举报(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庐阳区营商环境办公室)或者电话举报(电话:65699390、65699815)。

(冯朝旭 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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