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觉戴,有人“带而不戴”

合肥在线2023-04-14  92

导读:大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自觉佩戴头盔3月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今,《条例》施行40多天,合肥街头电动车头盔佩戴情况如何?4…

大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自觉佩戴头盔

大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自觉佩戴头盔

3月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如今,《条例》施行40多天,合肥街头电动车头盔佩戴情况如何?4月12日,记者进行了探访。

路上戴头盔的人逐渐变多了

一些细心的市民可以发现,3月以来,路上戴头盔的人逐渐变多了。市民方先生下班的时候路过铜陵路与长江东路交口等信号灯时,看到非机动车道上停了近20辆电动车,大家基本都戴了头盔,形成了一道“文明风景线”。

4月12日,记者骑电动自行车去街头探访,一路上也注意到,有不少骑行人都自觉佩戴了安全头盔。其间,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骑行人。有人坦言,在得知不戴头盔就会被查处后,立马便网购了一个头盔,起初,有时会忘记带出门,但现在基本已经形成了习惯。还有人说,自己买电动车时便在店里一并购买了头盔。“佩戴头盔是应该的,是为了安全。”

部分市民存在“带而不戴”等现象

10时许,记者首先来到了寿春路与宿州路交口。该路口临近淮河路步行街,虽然早高峰已经过去,但车流量依然较大。每当信号灯转绿,每侧都能有十多辆电动自行车通过,其中,大部分人都能做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但记者继续观察了5分钟发现,虽然有不少骑行人自己佩戴了头盔,可搭乘人的头部却是“裸奔”状态。一旦发生意外,危险同样会发生。

11时许,记者又来到胜利路与临泉路交口,午时,此处没有交警和劝导员值守。记者发现,短短5分钟内,有不止一位骑行人存在“带而不戴”的情况,仅仅将安全头盔挂在车头,让头盔成了摆设。其中一位骑行人更是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一边过马路一边用手机,十分危险。

共享电动车头盔佩戴率相对较低

探访中,记者还发现,相较于骑行自有电动车,共享电动车的头盔佩戴率相对较低。12日上午,记者到达马鞍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附近观察,10位共享电动车骑行人中,仅有半数不到的人佩戴了头盔。

经过胜利路与明光路交口等信号灯时,也有多位共享电动车骑行人未佩戴头盔。经路口文明劝导员提醒,有人取出车筐里的头盔戴上,但并没有系好头盔松紧带,过了路口后,头盔滑落,该骑行人便没有再继续佩戴。

最近一段时间,合肥街头多个品牌的共享电动车都进行了“升级”,变得更加“智能”。记者扫码使用了三个品牌的共享电动车发现,虽然在开锁时,各家都有佩戴头盔的文本和语音提示,如“佩戴头盔,方可骑行”“佩戴头盔后,车辆供电”,但只需把头盔取下解锁即可,未真正戴上头盔并不影响正常骑行。

800多个路口“电子警察”上岗

从3月开始,合肥交警已启动全市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透露,截至4月12日,合肥交警在全市已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近30万例。此外,4月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其他违法5789例。

《条例》施行以来,合肥交警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大警力部署,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合肥已有800多个路口“上岗”“电子警察”,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协助交警提升纠正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的效率,同时进行语音提示劝导。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抓拍功能还可以作为调配警力、提升执法效能及管控效率的辅助,同时,还可用于定期分析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高发单位,以便采取抄告通报等措施压实单位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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