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应急局以“三个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合肥在线2023-09-13  189

导读:今年以来,巢湖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应急普法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宣传主体责任,把普法融入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推进普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相互促进,以“三个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日常普法与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相结合。每月组织…

今年以来,巢湖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应急普法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宣传主体责任,把普法融入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推进普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相互促进,以“三个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坚持日常普法与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相结合。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应急大讲堂”,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平台学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及局内部举办各类法律培训和学考活动,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活动,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各种形式类别的普法宣传活动,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礼品和图册4200余份,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使法制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提高了群众安全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等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今年以来,共对13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宣传法律法规650人次,在企业现场召开法律法规宣贯会39场次。在数据资源局行政审批窗口,摆放各类宣传折页,免费向群众发放150余份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案件办理和以案释法相结合。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8月,巢湖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巢湖市公安局在辖区内检查发现,汪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租赁不符合安全规范场所,私自设立加油站,购买储存危险化学品,利用改装的油罐车及铁桶在公共道路以及工地上销售汽油。巢湖市应急管理局随即委托检测机构对采集的疑似汽油证据样品进行检测,并主动与巢湖市公安局进行对接。巢湖市公安局对涉事者汪磊等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立案侦查。2022年10月,巢湖市公安局向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巢湖市首例危险作业罪案。通过该案的曝光,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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