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3年博士后经费资助工作启动

合肥在线2023-11-29  74

导读: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合肥近日启动2023年博士后经费资助工作,资助项目分为建站资助、博士后留(来)肥津贴、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续发等4项。建站资助对象及标准是: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合肥近日启动2023年博士后经费资助工作,资助项目分为建站资助、博士后留(来)肥津贴、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续发等4项。

建站资助对象及标准是: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分别给予设站单位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建站资助,其中,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批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相应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即给予15万元建站资助。此次资助对象为2022年新设立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第十三批),以及2022年以来新获批备案的第一、第二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留(来)肥津贴的资助对象及标准是: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合肥相关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留(来)肥津贴。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人已享受我市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等人才安居政策的,在发放博士后留(来)肥津贴时,按就高原则核减已享受的人才安居政策补贴部分;在职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后,回到原所在单位的,不在资助之列。

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对象及标准是: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22年6月16日及以后按规定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10万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5万元,在申请通过后发放首次补贴,在完成进站选定课题结题验收、经设站单位考核通过后发放第二次补贴;对已申请成功、暂未领取第二次补贴经费的人员,市人社局常年受理相关结题验收、出站考核等材料,根据材料受理情况,每年对第二次补贴经费进行集中统一发放。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人已享受我市人才公寓、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等人才安居政策的,在发放博士后生活补贴时,按就高原则核减已享受的人才安居政策补贴部分。

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续发的补贴对象及标准是:合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22年6月15日及以前按规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4万元/人·年标准,根据实际在站年限和已申领次数,续发博士后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程序分为个人(单位)申请、受理初审、审核资助等三个环节。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于12月25日(周一)前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县区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应于12月29日(周五)前完成本县区各项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记者 周洪)

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版权归原网站所有,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https://www.5ihefei.com/read-54633.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合肥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合肥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为您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