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管制!合肥警方发布通告

合肥在线2023-12-30  115

导读:合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2023年12月31日18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合肥多地进行临时空中管制通告内容如下↓关于增加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为维护我市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合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2023年12月31日18时

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合肥多地进行临时空中管制

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增加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2023年12月31日18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在淮河路步行街区域(东起环城东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起寿春路,南至长江中路)、天鹅湖广场区域(东起潜山路,西至怀宁路,北起佛子岭路,南至祁门路)、之心城购物中心区域(东起肥西路,西至合作化南路,北起长江西路,南至南一环路)、罍街区域(东起双河路,西至宁国南路,北起青年路,南至水阳江路)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管制类型。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临时空域管制期间,确有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四、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合肥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合肥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29日

本文来自“合肥在线”,版权归原网站所有,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https://www.5ihefei.com/read-56813.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合肥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合肥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为您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