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展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

合肥在线2024-03-06  44

导读:3月4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及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根据要求,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市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中专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

3月4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及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

根据要求,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市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中专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以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结合整治重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8号令)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申报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不得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要保持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整治梳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审验擅自投入使用、违规改变使用功能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确保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等突出问题严查严处、严肃追责,发生群死群伤等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依法申报的相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及未按照规定在验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

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4年3月26日前将开展活动的相关文件材料及整治情况报该局消防设计审验处。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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