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路口请注意!合肥交警严查此类违法行为

合肥在线2024-03-12  41

导读:“司机师傅,你刚才开车通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这是当时的视频,请看一下。”2月27日上午,包河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口执勤交警将一辆牌照为皖AD0**2黑色SUV拦下。驾驶人回看视频后,承认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事实,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近日…

“司机师傅,你刚才开车通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这是当时的视频,请看一下。”2月27日上午,包河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口执勤交警将一辆牌照为皖AD0**2黑色SUV拦下。驾驶人回看视频后,承认了不礼让行人的违法事实,表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

近日,合肥交警部门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野广、画面清晰、效率高等特点,启动“地面+空中”巡逻模式,全市多台无人机在空中高频巡查,直观了解路面交通通行情况,严查机动车未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违法案例】

违法时间:2024年3月5日

违法地点高新区创新大道

违法车辆:皖AT2**5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违法时间:2024年3月7日

违法地点庐阳区宿州路

违法车辆:皖AR3Y**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违法时间:2024年3月7日

违法地点庐阳区金寨路

违法车辆:皖AT1***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违法时间:2024年3月8日

违法地点经开区紫蓬路与清潭路交口

违法车辆:皖AC0G**

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交通治理的效率和精准度,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更高的安全保障,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扎实推进无人机在交通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搭建空地一体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

一方面,推进基础建设, 围绕交通拥堵复杂路段、高架快速路、高速公路周边,建成无人机巢3套,配置多型号无人机48架。

同时,强化应用培训,支队连续组织开展四期无人机应用专项培训班,形成一支拥有100名无人机航拍操作员的“飞手队”。

另一方面,创新场景应用,推动高空巡逻喊话、违法取证、施工路段巡查、酒醉驾查处、炸街车整治、事故快撤快处、交通安全宣传等十余种交通管理无人机场景应用,取得了良好的警务实战效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不按规定让行、掉头、转弯的。”

合肥警方提醒:请牢记斑马线前机动车要慢字当头,让行人安全过马路;行人也要遵守交规,快速通行。这是双向奔赴的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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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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