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制定陪餐计划,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学校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5月22日,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营养健康,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陪餐工作。
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
通知明确,合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等形式集中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必须建立校级负责人陪餐制度,开展陪餐工作,记录陪餐过程。学校须明确陪餐工作管理部门,科学制定陪餐计划,对陪餐人员开展培训。每餐均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同时加强对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情况的检查。陪餐人员应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学生一起用餐,不得另择场地单独就餐。学校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
学生就餐前30分钟 陪餐人应对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
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陪餐人员应对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饭菜外观、口味、质量、价格、份量以及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制止餐饮浪费”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并认真填写陪餐记录。
如发现饭菜有明显感官性状和口味异常,有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有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等情况,陪餐人员须立即通知暂停售卖,将问题食品下架封存,适时启动报告和调查程序。
如陪餐人员发现多名同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等明显不适症状的,应按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程序进行报告,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安排人员救治,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现场,并做好人员安抚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除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在畅通意见反馈方面,通知要求陪餐人员应注重听取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的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意见,跟进指导食堂改进工作、提高饭菜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对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投诉举报渠道进行检查。陪餐管理部门须将陪餐记录进行归档、统计,将陪餐发现的问题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通知明确,对落实制度不力、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学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危害学生安全健康问题、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合报学在合肥融媒体工作室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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