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变!事关合肥老小区加装电梯!

凤凰网安徽2022-01-05  115

导读:1月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再次修订后,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和上次修订版不同的是,此次明确了电梯申请业主表决比例,以及有业主权益受损时的经济补偿等措施。根据新修订的《实施意见…

1月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再次修订后,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和上次修订版不同的是,此次明确了电梯申请业主表决比例,以及有业主权益受损时的经济补偿等措施。

根据新修订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电梯申请应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同时明确业主表决比例。

即电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签订电梯加装项目书面意向书。如加装电梯对其他单元或楼栋造成明显影响的,还应征询相应单元或楼栋业主意见。

(合肥万振逍遥苑加装电梯,资料配图)

(合肥万振逍遥苑加装电梯,资料配图)

此外,有经济补偿的,还应制定《经济补偿资金筹集方案》。当业主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民事权益而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

业主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乡镇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协商或调解。调解应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本文来自“凤凰网”,版权归原网站所有,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地址: https://www.5ihefei.com/read-976.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合肥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合肥生活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为您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