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6件

合肥在线2024-04-24  14

导读:4月23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合肥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4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6件266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46件102…

4月23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合肥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4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6件266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46件10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52件139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4件14人,侵犯著作权案2件6人,侵犯商业秘密案2件5人。办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7份并被全部采纳。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表扬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中,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荣获“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侵权多发常发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及涉民生、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聚焦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聚焦知识产权团伙化犯罪,坚持源头打击、精准打击、全链条打击,追诉上下游犯罪,强化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打造办案基地,持续优化团队建设,培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强化精准打击。同时,通过“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假售假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高知识产权犯罪精准打击力度。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雅雯 实习生 宣如月

【附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徐某某、谢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徐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与被告人谢某某(徐某某之妻)从山东聊城购买大量盗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在其经营的拼多多“乾某办公文具”“友某书店”店铺对外销售,徐某某负责进货、收货、打包快递等,谢某某负责店铺的经营。至案发时,扣除退款、刷单及非盗版教科书订单,合计非法经营数额为4368508元。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29日对被告人徐某某、谢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100000元;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徐某某上诉。2023年8月1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贾某、汪某等十二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贾某、汪某从被告人高某某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薯片筒,从被告人周某某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薯片塑料托盘,并雇佣刘某、王某、周某等人生产假冒某知名品牌薯片后销售给被告人陈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76755元。被告人陈某购买假冒薯片后加价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137500元。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3月17日对王某等六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被告人贾某、汪某等六人依法提起公诉。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6日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某、汪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166053元至50000元不等。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周某某上诉。2023年7月1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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